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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防控指引(第三版)

发布时间:2022-06-18 15:02:35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协

  (本指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

  为落实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文旅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指导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切实做好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常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按照属地原则,考级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本市和考点所在区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细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严格管理。考级机构应当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考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及时妥善处置。考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岗位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制定《考级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并组织开展演练,加强对承办单位和考点疫情防控管理,指导承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三)坚持限流错时。组织现场考级活动,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限流限量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每场考级人数以及报到和考试时间,减少人员聚集和等待。

  二、考生和家长防护

  (四)实施限流措施。考级机构应当通过不见面方式开展考试报名、考场安排、证书发放等工作,做好考前考生健康状况自我承诺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参数标准,确定日均考级人数上限,并实现考生错时错峰入场。考生应当做好考前14天自主健康监测,自查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当主动就医排查,不带病参加现场考级。鼓励考生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通过步行、自行车、私家车前往考点,原则上一名考生由一名家长陪同。

  (五)做好入场检测。全面实施考点封闭式管理,除考生、考官和考试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考点。考点应当安排专人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检查、体温测量、“北京健康宝”扫码验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在考点入口处应当设置“传统通道”并进行提示和引导无法提供“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但符合有关年龄标准的老年人(儿童),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件或提供身份证号码,由工作人员通过“老幼健康码助查询”等功能助查获取健康状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对其测温。入境人员参加现场考级活动,必须符合和遵守本市入境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规定。严禁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及无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考生、考官参加现场考级活动,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及时提醒劝诫进入考点人员按照《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相关要求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后,合理引导家长根据时间安排在出口处等候。

  (六)建立巡查制度。考点应当安排专人做好考试现场管理,监督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进行疏导分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七)提供医务保障。考级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医务保障,应急处理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临时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对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应当按防疫要求就医排查。

  三、场所防控管理

  (八)严格选择考场。考场选择符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B/T 36725—2018)要求,并避免在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车站、医院、商业区等地点附近安排考场。

  (九)降低人员密度。各专业考场内人均面积最低标准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B/T 36725—2018)规定上浮2㎡执行,且集体性考试中音乐基础知识和美术专业每个考场人数上限50人、舞蹈专业每个考场人数上限10人。考生在候考区内人均面积不低于2㎡,并保持安全距离。

  (十)加强消毒通风。坚持科学精准消毒。考级机构应当在考试前一天以及考试期间对考点公共区域和设施,如电梯、门把手、楼梯扶手、洗手间、垃圾箱等,以及考场内部桌椅、考试用具等公用高频接触物体,保持足够的清洁与消毒频次,并根据实际需要加密消毒次数。建立消毒台账,记录消杀时间、责任人等信息。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消毒剂明确标识并妥善保管,避免误食或灼伤。涉及专业消杀、空调消毒等应当遵照专业部门的防控指引(指南)执行。加强有效通风换气。考场、办公场所等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做好每日有效通风换气,避免交叉感染;严禁在密闭环境下组织现场考级活动。集体性考试相邻场次间应当有充足的间隔期进行考场通风换气。考生因考级需要确需摘口罩时,应当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安全距离并加强考场通风。

  (十一)配备充足防护物资。考点应当合理储备、充足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测温仪、免洗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在考场、候考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随时消毒清洁,确保满足防控工作需要。

  四、员工健康管理

  (十二)建立全口径员工常态化基础信息台账。考级机构应当加强本机构、并指导督促承办单位和考点的全口径员工管理。全口径员工含各类小时工、短工、临时工、实习生、外聘、外包、劳务派遣、保安、保洁、保障人员以及对外合作出租经营区域的工作人员等。基础信息台账包括人员名单、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健康状态、出入境、进出京等信息。

  (十三)做好员工防护。员工在岗期间严格按照《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相关要求佩戴口罩(直接服务岗位员工佩戴N95或KN95口罩)。

  (十四)严格员工日常管理。要求员工压实个人防疫责任、压紧个人报告责任、落实社会防疫责任。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对员工进行体温监测,每日上岗前需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要求员工在工作期间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保持个人卫生、规范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落实员工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规定,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和分餐制。做好各类来访人员登记,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对于员工居住在集体宿舍、群租房、员工日常通勤以及在外合租的,均应当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少外出、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少到人群密集场所、尽量避免前往涉疫地区,有效降低员工流动性。疫苗接种要“应接尽接”,核酸检测要“应检尽检”。做好个人及同住人员健康防护,员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当立即报告,并主动就医排查,不带病上岗。请假、缺勤、新入职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所在地区出现疫情后,要按属地防疫要求,员工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办公。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确需到岗员工“两点一线”工作生活,实行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面接触。

  (十五)严格员工离京报备。当前提倡非必要不出京,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全口径员工离京报备制度,全口径员工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14日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外省市所在县(市、区、旗)或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县、市、区旅居史、14日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旅居史的全口径员工,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发现的漏报漏查问题要严肃追责。

  (十六)健全常态化核酸筛查机制。提醒督促其全口径员工按要求及时参加全市重点区和属地开展的区域核酸筛查;提醒督促其严格按北京市防疫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如进返京人员在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14日内有购买“四类”药和出现发热等“十一类”症状到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须在72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等);要建立健全全口径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机制,及时对全口径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冷链从业人员及同住人员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暂按每72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要配合属地按防疫规定对全口径员工进行抗原检测,加强抗原检测与核酸检测的相互补充和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早发现”能力。

  (十七)加强宣传培训。考级机构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如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电子显示屏、官网、官微等,向考生和家长、考官和全口径员工宣传培训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讲解防疫措施和安排,加强个人防护指导,提高考生和家长、考官和全口径员工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一线岗位人员需经过岗前个人防护、消毒程序、测温登记、通风换气、异常游客处置流程、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强化员工健康教育培训,员工应当熟练掌握七步洗手法。

  五、应急管理

  (十八)强化应急处置。考点应当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如考生或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当及时在临时隔离场所进行隔离,由考点督促协助发热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按防疫要求及时就医排查,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属地街道乡镇报告,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现场管理。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备案管理

  (十九)执行备案规定。考级机构应当高度重视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执行平台和纸质双备案制度,按照时限要求将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及现场考级活动计划表加盖公章后报市文旅局备案。

  考级机构应当及时学习掌握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和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规定比本指引严格的,按照从严从紧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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