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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蔬菜

发布时间:2022-08-13 09:15:22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情简介】

  

  近日,消费者林先生称自己一个月前在某农资店购买了1包上海小青菜的种子,支付了4块钱。买到后就立即播种到地里,种子发芽后自己定期浇水施肥,但是每次浇水的时候总感觉有些不对劲,感觉长出来的菜和之前种过的上海小青菜长得有些不一样。直到前几天,自己终于发现种出来的菜确实存在异样。于是向商家反映情况,但商家并不承认,协商无果,寻求消保委介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联系投诉双方进行调解。投诉人林先生现场提供了种出来的菜的样品和种子的包装袋,菜的叶片充满褶皱,与种子包装袋上的样子明显不同。农资店负责人称,消费者林先生来自己店内反映情况时,自己并不在店内,后来听她老婆反馈,林先生说的话比较难听,说自己销售假冒的种子,所以双方沟通时不欢而散。因为自己是种子的销售方,不是生产者,自己销售时也只能根据包装袋上的标示内容进行销售,种子在发芽长大之前,完全不知道种子的实际情况。不过,一般来说大公司销售的种子出现包装错误的情况是很少见的,自己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类情况。双方将自身的想法表达完全后,经再次协商,双方达成调解一致,该农资店退还种子货款4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本案中,销售在并非明知的情况下销售出去错误的种子,这属于生产者的责任,在销售者赔偿之后,销售者可以向自己的供货商直至生产者主张权利。

  

  【消费警示】

  

  一是消费者在消费时记得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方便日后维权。

  

  二是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如发现权益受损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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