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打假资讯 > 规范非进口商品包装标识语言文字倡议书

规范非进口商品包装标识语言文字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12-11 11:56:28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规范非进口商品包装标识语言文字倡议书

  商品名称、标识、招牌、广告、包装说明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向全县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到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非进口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自觉抵制使用外国文字图案虚假宣传。一是不在商业广告中使用损害国家尊严、妨碍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外国语言文字图案;二是不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图案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三是不利用外国语言文字图案等,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或商品来源、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四是不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以及境外经营者在中国境内在先使用的有一定影响的其他商业标识,引人误认为是境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与境外经营者存在特定联系。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关企业违反以上内容的,欢迎向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5、12345。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歙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ah315.cn/display.asp?id=13872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