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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定西市消费者协会 国庆节市场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2-12-11 13:44:35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2022年国庆节小长假即将来临,我市将迎来婚庆宴席和亲友聚餐的高峰,为预防“十·一”期间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定西市市市场监管局综合分析热点投诉情况,促使消费者在节假日期间科学、理性消费,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餐饮服务单位注意事项
1.“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根据自身的加工能力控制供应食品的数量,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超负荷经营,影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2.把好进货索证和验货关。各种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应仔细查验供应商有效资质以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等相关资质;仔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和经营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
3.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违禁食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禁止经营河豚鱼等违禁水产品。
4.防止生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节日期间食品供应量大、时间相对集中,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进行消毒,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的生熟交叉污染;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5℃;熟食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5.做好个人卫生,严防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接触直接入口前要再洗手消毒,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甲肝、戊肝、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6.做好食品留样,妥善处理纠纷。宴席供应的各类食品均要分别留样不少于125克,置于消毒的密闭容器中,在冰箱冷藏柜内保留48小时;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卫生的纠纷要诚恳、积极、妥善处理;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的,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7.严格限制聚集性活动,必须坚持“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对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双报备”制度。
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注意事项
1.自办宴席的数量要与食品加工场地、设施以及清洗、烹煮人员的能力相适应,接触即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严格清洗消毒,最好是煮沸或蒸汽消毒,消毒时煮沸或蒸汽应保持10分钟;使用化学消毒的,应达到消毒剂说明书中规定的浓度、时间要求,消毒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污染。
2.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辅材料,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要在冷藏条件下储存;配备足够一餐使用的餐具,避免因餐具数量不足而未经消毒使用。
3.食品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尽量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彻底加热回烧。生、熟食品放置应严格分开,以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场所或设施(如冰箱)内同时存放生、熟食品的,应按熟上生下方式存放,以避免熟食品受到污染。做到生熟分开。
4.食品加工从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并且身体健康,近两周内无腹痛、腹泻、呕吐、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化脓性皮肤病等疾病,操作时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有条件的,生熟食品加工应分人员进行,尤其是冷菜加工;不能分人员的,加工人员在接触熟食品前应严格清洗消毒双手。
三、市民消费注意事项
1.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单位
(1)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其卫生状况得不到保证,而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另外,必须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去就餐。
(2)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特别要注意的是,路边烧烤摊大多未经审批,人员健康、原料质量都很难保证,建议不要选择在此类场所用餐。
2.就餐注意事项
(1)餐前应洗手,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及分餐制;
(2)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
(3)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
(4)不暴饮暴食。
3.就餐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
(1)将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饭菜保持原状,并立即与该餐饮服单位的负责人交涉;
(2)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及时得到调查处理。
(3)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4.不要被“网红”食品忽悠。国庆节临近,在各大购物网站和微信朋友圈中,打着“养生”“手工”“保健”等招牌的“网红食品”开始走俏。但调查发现,一些概念食品宣传噱头胜过内在质量,光鲜背后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购买食品类产品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商店、糕点专卖店;同时要查看生产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产品相关标准是否明确标识;配料表、净含量等指标是否清晰标示;要尤其警惕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里的“三无”产品,此类产品风险难控,且属于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难以维权。
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原文链接:http://www.gs12315.com/web/msgshow.action?psite=html&sId=171&typeCls=9&cls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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