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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二)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2 00:43:31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二)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落后产能淘汰政策落实逐级弱化,国家早在 2011 年就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仍在生产,贺州市平桂区 202家碳酸钙企业仍在使用吊索式大理石土拉锯等落后设备。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厅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排查,加强对贺州市石材加工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的督导检查,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应急厅、自然资源厅)
贺州市全面排查、核实使用吊索式大理石土拉锯等落后设备的碳酸钙企业数量和设备台数,制定具体拆除方案,全面拆除吊索式大理石土拉锯等落后设备。(责任单位:贺州市党委、政府)
(二)整改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碳酸钙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印发《2021年广西碳酸钙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监管职能和技术优势,针对产品标准、计量、质量状况进行多角度比对分析,通过创新计量、检验检测技术,以及大力开展质量帮扶、标准比对、技术攻关、品牌培育、优质产品认证服务等,推动广西碳酸钙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以贺州市为重点区域,组织技术专家实地走访碳酸钙企业,秉持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看病开方,对企业实施精准帮扶指导,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2021年来,组织制修订相关碳酸钙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计量技术规范2项,帮助企业比对执行先进标准5项,帮助14家碳酸钙企业解决技术难题30余个,为30多名企业质量技术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提供检定、校准等计量技术服务378台件,助力企业生产工艺规程优化改进,提高广西碳酸钙产业集群的精品化、超细化、功能化发展水平。
2.加强碳酸钙产品质量监督。对40批次碳酸钙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4批次,强化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采取通报、责令整改、复查、公告、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严查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四、验收情况
(一)2022年9月6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该项问题验收,认为该项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已完成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并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
(二)2022年11月19日,该项问题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应急厅、自然资源厅提交的验收销号台账进行了书面核查,认为上述单位已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帐完整清晰,具备验收销号条件,并将该问题的验收情况提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销号备案程序。
(三)2022年12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整改办)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销号备案事宜,会上审议了该项问题验收销号备案事宜,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该项问题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5719298。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1月17日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zwgk/tzgg/t156412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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