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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23-03-05 19:33:09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市监通告〔2023〕14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7期)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6大类食品194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大类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周至县金涛水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市冰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图案)冰泉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标称彬州玉之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南环路店销售的标称陕西贵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佰香林牌香菇,1批次总砷(以As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贵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陕西众鑫鑫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陈仓分公司销售的干炒瓜子(散称),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已下载次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309/239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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