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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青海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中期评估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5 23:12:01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掌握《青海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以来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我局拟对《规划》进展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现就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事宜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
《青海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中期评估。
二、项目要求及概况
对《青海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进展情况实施中期评估。
服务期限:截止2023年8月底
三、资质资格
1.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2.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完成过类似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3月23日前送达或寄递至指定地点,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的报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2.递交资料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625室。
3.应当递交的报名材料。在严格满足《政府招投标法》的前提下,报价文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公章;(4)项目建设报价单;(5)详细的项目方案;(6)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10:00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625室开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
联系人:韦良明
电话:0971-6161725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3E99EF37-E0AE-4CD4-AEF9-C6676334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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