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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换金 越换越轻?

发布时间:2023-03-26 00:50:02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情简介】

  

  近日,张女士因黄金项链断裂遂至在临海杜桥某金店以旧换新。根据当天的回收金价,张女士的金项链回收价格为4400元,销售员推荐其置换了一款标价为6200元的金项链,张女士额外支付差价1800元。回到家后,张女士发现该项链的重量仅为7克,比之前自己那条竟轻了4克。克重轻了差价还付了不少,这让张女士很郁闷,希望能换回11克左右的金项链,但商家以商品售出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了其要求,双方协商不下,张女士遂向临海消保委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临海市消保委接到张女士的投诉后迅速展开了解。该金店的店长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此次置换的详情。原来,张女士置换的金项链属于一口价商品,因工艺精细、款式新颖等原因,其计价方式为直接定价,而并非按克数定价。张女士称当天店员并没有向她说明具体的计价方式,如果知道克数相差这么多,她是不会选择这款商品的。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金店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在先,存在对换购事项明示不清的问题。后经工作人员调解,张女士重新换购了一款10.8克的黄金项链(以克重计价),对于先前支付的1800元差价,金店退回其800元,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本案中,商家未向消费者明示一口价金饰的计价规则,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重换轻”,引发纠纷。

  

  【消费警示】

  

  临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金饰“以旧换新”,注意以下三点:

  

  一、提前了解当日金价。注意了解当天的黄金收购价格和门市价格,仔细询问更换规则,对于其中模糊不清的部分要及时询问店家,避免造成损失。

  

  二、仔细核对重量。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应当场复秤,核对清楚重量后再购买。

  

  三、保留依据凭证。最好要求商家在交易单、标签等处注明金饰的售价、重量、加工费等关键信息,并对交易单、收据、标签等予以妥善保存,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合法的依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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