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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入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01:54:27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自治州知识产权局:
专利导航作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创新效率,节约创新成本,加强专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1〕30号)和《关于印发专利导航工程实施评价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专利导航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导航工作部署,推进《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贯彻实施,精心组织实施专利导航项目,紧扣各地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挖掘专利信息、产业数据等各类数据资源,全景式分析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竞争格局、企业经营决策和技术创新方向,推进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切实提高创新决策精准度和科学性,有效提升我省重点产业自主创新实力,持续增强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争取到2025年,专利导航项目规划设计、资源保障和成果应用进一步加强,财政投入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制度措施更加完善,市(州)专利导航项目实现全覆盖,涌现出一批专利导航成效明显的特色县(市、区),布局建成一批比较成熟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初步构建起特色化、规范化、实效化的专利导航服务工作体系,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重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主体需求。专利导航工作应紧紧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突出产业发展特色,注重产业规划设计与全球产业生态环境、产业专利分析与区域、产业和企业发展规划的深度融合。
(二)突出导航功能。充分发挥“专利导航为主,专利护航为辅”的原则,注重“专利导航”产业和企业发展规划的同时,兼顾“专利护航”的需求,将“专利导航”与“专利护航”的理念贯穿产业和企业专利分析工作的全过程。
(三)注重协作互补。专利导航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研究模块设置中,应当注重有效发挥专利导航分析、政府主管部门、产业企业等各方优势,充分吸纳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做到政府宏观规划与企业微观布局相协调,构建紧密协作、优势互补的良好工作机制。
(四)强化资源对接。构建专利导航成果运用资源对接机制,针对专利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等专利导航成果运用需求,畅通专利导航成果运用所需优先审查、集中审查,快速预审、快速维权,专利权利转移转化等各类资源的对接渠道,加速专利导航成果的落地与运用。
四、工作机制
专利导航工作应秉承“围绕产业需求、突出导航功能、注重协作互补”的基本原则,努力构建专利分析和专利导航研究成果对产业和企业发展有效支撑的新模式和新思路。在具体操作和组织管理上需要形成相对规范的工作机制。
(一)工作主体
专利导航工作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专利分析服务机构协作完成。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组建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牵头,产业规划管理部门等参加的产业专利分析工作组。工作组负责确定启动产业专利分析的产业领域和进度计划;面向与选定产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征集需求,征询相关产业专家建议,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分析需求;委托专业的专利分析服务机构具体承担产业专利分析工作;应用专利分析成果,完善或修正产业规划和产业决策。
专利分析服务机构作为专利导航工作承担主体,负责制定产业和企业专利分析方案,实施产业和企业专利分析,根据产业和企业专利分析成果提出专利导航意见。
各企事业单位提出产业和企业专利导航需求,提供产业和企业专利分析所必须的需求对接和技术支持。
(二)工作过程
1.项目启动。确定参与专利导航工作的职能部门、企业和研究机构,选择专利分析服务机构,成立专利导航工作团队,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
2.项目管理。根据专利导航工作的实际需求,制订短、中、长期服务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产业和企业实际发展状况和当前产业发展趋势,确定研究重点和研究方向,划定阶段性的研究范围和重点,制订专利导航工作项目进度表。
3.项目实施。加强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的过程控制,开展阶段性评审工作;收集产业和企业专利分析中的重要数据,构建专利专题数据库;完成专利导航报告,提出产业规划中重点领域和企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4.成果产出。对产出的专利导航报告、过程文档和专利数据库进行评审和验收。
5.成果运用。加强专利导航成果运用,建立成果运用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确定责任部门、参与单位,制定成果运用的组织实施方案,为产业规划、重大决策、招商引资(智)、企业发展等方面提供引导和支撑,为重点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可行路径和方案。
(三)人才培养
在专利导航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有梯度的人才培养机制。对于条件尚不具备的需求主体,应寻找优质专利导航服务机构进行专利分析服务,并制定相应政策引入优质专利导航服务机构和专利分析服务人才,作为长期的服务保障。同时应形成对项目自身专利导航人才培养计划,从能够进行初步的专利数据分析、能理解专业的专利分析结论并将其应用于产业和企业规划的管理人才,到能够将专利分析与技术研发结合的产业人才,到能够融合技术、法律、市场、技术进行专业的产业专利分析服务的复合型导航人才,形成能够满足专利导航需求的人才队伍。
五、工作内容
专利导航工作内容重点分为两大类:产业专利导航和企业微导航。
(一)产业专利导航
1.现状分析。分析相关领域国内外态势和发展环境,梳理发展存在问题。
2.发展方向。包括结构调整、产品开发、技术研发等最新发展方向。
3.发展定位。包括在产业结构、产业分工、以及企业、技术、人才、专利等方面的优势和风险。
4.发展路径。提出结构优化的目标,重点支持培育的对象以及引进或合作的对象,从强化优势、跟踪赶超、填补空白、规避风险等方面发展的路径。
5.发展建议。基于发展方向和定位,形成发展路径建议,如企业培育及引进、技术创新及引进、专利布局及专利运营路径等。
(二)企业专利导航
1.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分析产业环境、企业现状和发展定位,梳理企业发展存在问题。
2.企业产品专利导航分析。包括核心技术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和专利运营活动分析,评估专利侵权风险,提出专利可规避性的实施路径。
3.企业重点产品开发策略分析。包括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和技术引进策略。
4.专利保护布局策略。提出产品进入市场的策略,从专利布局基础分析、专利布局方向指引、专利布局策划与收储等方面提出布局和市场保护路径。
5.企业运营方案制定。基于产品开发和布局策略,针对现有专利进行分类评级,形成企业专利资产管理方案和专利资本运营方案。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知识产权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完善产业专利导航政策机制,组织实施专利导航专项工程,引导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完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
(二)加大资源投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6月印发的《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专利导航作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工作的重要职责。各市(州)、县(市、区)知识产权部门要与各部门加强政策资源横向协调和纵向衔接,促进专利导航与经济、产业等相关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与本地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经费的配套支持,为专利导航工作提供资源保障。
(三)加大评价问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导航工程实施评价方案的通知方案》(国知办发运字〔2023〕4号文件)要求,针对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十四五”期间专利导航工程实施情况开展工作评价,切实提升专利导航工作实效。具体专利导航工程实施评价指标详见附件。
附件:专利导航工程实施评价指标
2023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amr.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3/t20230329_78805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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