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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发布时间:2023-03-31 04:27:31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由国家药监局与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联合主办,中国医药报社承办的药械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以线上形式召开。海东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药械化监管人员和药械化企业相关人员共650余人在线参加了宣贯会。

  

  会后,药械化监管人员和药械化企业相关人员在线上进行了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宣贯会旨在帮助企业系统、深入地把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对药械化质量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希望全市药械化企业要加强学习并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到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杜绝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药械化监管人员要帮助企业理清思路,推动企业自觉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并严格按照三个《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和落实整改,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共同打造药械化安全社会共治的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BD860FC3-5994-404A-98C2-9FBA324DF2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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