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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发布时间:2023-04-15 18:49:45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稳中向好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通过27项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经济回稳向好。

  《措施》包含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助力重点行业提质增效、强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共计27项措施。

  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提出6项措施

  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证”改革,推进多领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压缩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时限。

  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出12项措施

  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新业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制度机制,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助力专利搭特快,支持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加大技术支持和帮扶力度,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规范涉企收费,精准实施产品质量监管,提升计量工作的支撑效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

  助力重点行业提质增效提出6项措施

  助力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加大食品产业帮扶力度,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餐饮行业规模化发展,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强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提出3项措施

  建立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包容审慎妥善处理涉嫌违法广告案件线索、加大广告案件指导力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

  


原文链接:http://amr.yn.gov.cn/info/1015/324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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