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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4-22 10:00:03作者:佚名 来源: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分别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简称“两个责任”(即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保障我区食品安全,作出如下工作提示:

  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不仅关乎你们的法定义务,更关乎你们的经营利益。希望你们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管控,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坚决杜绝使用过期、变质、掺假等不合格的原料和添加剂,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和违禁药物,坚决杜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的食品。

  企业性质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还需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按需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配合包保干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为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我区建立了食品安全包保制度,即由区领导、各镇(街道)负责人、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包保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定期进行走访督导,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请你们积极配合包保干部的工作,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如实提供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反馈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文明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做出贡献!

  

  

  

  大渡口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cq.gov.cn/zwxx_225/bmdt/jc/202304/t20230418_11886888_w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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