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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加油站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7 07:21:33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下达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完成了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法规处;联系人:崔金鹏;

  联系电话(传真):022-87671549;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标准化处;联系人:何梅;

  联系电话:022-27182063

   

  附件:1.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表

  3. 《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4. 《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表

   

   

   

      2023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wps附件3《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附件4《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wps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304/t20230423_6213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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