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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出行,这些事要切记!

发布时间:2023-05-07 11:00:44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一”小长假将至,全国各地宾馆住宿、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旅游景点景区等需求量大幅增加。为此,广西消委会发布“五一”出行消费提示,希望广大消费者安全、文明、理性出游,过一个舒心、开心的假期。

  一、跟团游需警惕以下三点

  1.警惕免费团、低价团。

  市场上各类奖励旅游产品层出不穷,一些企业商家推出买产品赠送旅游券、中奖送免费出境游、购买保健品赠送免费旅游等“噱头”。如: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送免费港澳游、海南游、泰国游或是被抽中外出旅游大奖等所谓的“免费团”“低价团”,消费者应保持理性头脑,对旅游线路、服务、价格等相关内容多做比较,要选择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警惕不合理低价团免费团陷阱。

  2.线上参团维权难,资质需认清。

  不要网络平台咨询、选择旅游产品。遇到引导游客添加微信、QQ等详谈旅游产品,有政府补贴、售卖旅游券等诱导宣传或要求通过微信、支付宝、收钱吧、个人银行账户等方式支付旅游款时,要提高警惕,很有可能是假冒的无资质人员。在微信或其他社交平台发起旅游项目,绝大部分没有合法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相互之间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旅游合同,也没有购买必要的旅游保险,旅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没有发票依据,游客安全和自身权益一旦受到侵害,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消费者务必选择正规、信誉好,特别是证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的旅行社。此外,消费者在看到旅游广告时,正规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等内容。而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发布的旅游广告,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号码,旅游质量无法保证。对于社区内、信箱里、马路上收到的所谓“旅游广告”要提高警惕,这些小广告冒充“国旅总社”“中旅总社”,不要上当受骗。

  3.避免“拼团”“转团”,重品质签合同。

  一定要到旅行社的办公场所或门店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阴阳合同损害游客合法权益。合同应当包含旅行社、游客双方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游览项目、服务标准、旅游费用、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游客在签字、盖章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及出团通知书,充分了解合同责任,以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此外,转团和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最常见现象,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前,一定要问明情况。

  二、自由行请牢记以下四点

  1.自驾游事先检查车况。

  广西旅游资源丰富,又极具民族特色,每到节假日,自驾游格外活跃,如选择自驾远游,首先要检查车况,确认相关证件、保险是否齐全有效,最好配备防滑链、救援绳、工兵铲等工具;其次要注意行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并保持充足睡眠,可适当准备应急药物、食品等物资。此外,如果是电动车自驾游,要合理规划行程,提前查询沿途充电桩位置、数量等信息,尽量避免高峰出行。

  2.谨慎选择“拼车”“AA”出游。

  拼车出游,AA制自驾游,日渐流行。一些个人或单位会以俱乐部、驴友的名义组织自驾游。自行拼车出游招募帖子在各论坛也有不少。消费者一定要慎重选择,大部分组织者无资质和经营许可、甚至没有正规合同,一旦发生意外或纠纷,消费者难以得到及时救助与赔偿。对于个人私下拼车,尽量不要找陌生人,如果一定要拼车事前一定要签订书面“拼车协议”,详细约定时间、路线、费用、后续车辆耗损、出现意外的处理方式等内容。

  3.文明节俭出游,尊重当地风俗。

  消费者旅途中要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树立文明出游意识,要到正规的旅游景区游玩,不到私设“景点”游玩。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禁令和安全提示,不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等危险地段停留,切勿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保护区、水库、河道、网红景点等“野景点”区域开展游览、探险等活动。

  此外,露营郊游的消费者要关注天气预警,备好雨具和应急装备,选择营地时要注意近水源、远悬崖;野炊时要注意食品安全,一定要烤熟煮透,防尘防虫,以免出现腹泻等不良后果;要注意人身安全,烧烤时远离有风的地方,防止火苗燃烧帐篷,出现火灾等后果。

  4.订民宿谨防“照骗”。

  鉴于个别商家会特意美化民宿宣传图,建议消费者不要只根据商家过度修饰的美照挑选民宿,还应着重参考其他消费者上传的真实图片和评论来避免“踩坑”。由于大部分网红民宿价格过高,在退改规则方面,消费者一定要留心。认真阅读平台的退订规则,选择条款公平的民宿。此外,还应与商家提前沟通,确认退改订民宿所需承担的责任,并协商后续处理方式,尽可能降低事后出现纠纷的概率。

  三、理性购物、抵制餐饮浪费,保留购物凭证

  出行期间,面对商家的优惠打折活动时,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了解活动细则,根据自身情况及家庭需要合理购买商品,切勿因为打折而盲目购买。外出用餐时,合理点餐、按需取餐,倡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餐饮浪费不良行为,主动践行“光盘行动”,点菜要适量,同时要在菜单上确认,避免“被宰”。

  旅游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如人意的方面,消费者应通过正常渠道维权。如现场维权不便,应保存好证据,待回程后再寻求解决方法。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可以与旅游合同提供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合同结束后90日内拨打全国旅游投诉举报电话12301,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12315或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和咨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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