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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十项行动” 市市场监管委出台“广告+N”八项工作措施

发布时间:2023-05-14 00:01:51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近日,市市场监管委紧紧锚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广告优势赋能产业发展,积极出台“广告+N”八项工作措施,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添秤加力。

  京津冀媒企对接。推动整合三地优质广告资源,搭建三地广告媒体与重点企业、特色产业双向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广告企业和实体企业双促双赢,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广告助百企。组织广告头部单位搭建助企平台,与我市品牌企业开展深度互动,针对企业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制宣传推广方案,提升我市企业形象和品牌影响力。

  引领服务新业态。深入调查研究直播营销发展趋势和瓶颈制约,适时出台推动直播营销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高标准服务促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广告惠农。推动广告与农业产品、民俗风情、生态资源、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有机融合,提升涉农区域广告市场活力,特别是做好“土特产文章”,大力服务乡村振兴。

  广告人才强市。推动政府部门、广告产业园、广告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合作共建广告人才实训基地、创业实习基地和专业资源共享平台。

  振兴公益广告。围绕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十项行动”等主题,鼓励广告行业积极创作发布更多唱响主旋律、讲好天津故事、传播天津声音、展示天津形象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

  弘扬津门文化。围绕近代百年看天津,突出“历史文化”优势,深度挖掘区域文化旅游资源,充分发挥广告产业优势,强化宣传推广力度,全方位展现城市文化特色。

  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强化事前指导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主动为广告市场主体提供行政指导和政策服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努力营造开放、包容的广告市场营商环境。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gzdt/202305/t20230509_6235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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