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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小样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6-04 14:52:12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协

  日前,“广东药监”公众号发布《化妆品小样消费提示》称:因小样具备便携、价低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欢迎,各电商平台都有小样出售,为避免在买小样时踩坑中招,大家选购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以避免“踩坑”:

  筛选平台,认准卖家:尽量选择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商业门店,网购化妆品时也应注意查看网店资质,选择正规企业的网上旗舰店或信誉度较高的网店购买。为避免纠纷,购买前应仔细阅读商品详情或售卖规则。

  核实信息,验明正身:购买时,请仔细核对化妆品的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使用期限等相关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或者“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和生产企业的注册备案情况。

  查阅标签,认真核对:化妆品小样作为最小销售单元也应当有完整标签,除净含量≤15g(15mL)的小样,可仅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等信息,其他规格小样均应标注完整标签信息,标签不全时不建议购买。

  谨防误导,拒绝忽悠:化妆品标签、广告等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购买时,发现小样网页或标签有非法宣称的产品,请勿选购。

  谨慎海淘,防范风险:海淘化妆品小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适用我国化妆品监管要求。消费者购买前,请认真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决定是否购买。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

  小心使用,注意不良反应:如果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出现皮肤发红、瘙痒、刺痛、水肿、脱屑、色素沉着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用,及时前往正规医院皮肤科就诊。

  保存凭证,依法维权:购买时,务必向经营者索取票据并保留好购物凭证,或保存好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付款凭证、产品展示页面截图或录屏等信息,如发现产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时,记得及时拨打12315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jy/xfts/202305/t20230525_383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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