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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发布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的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3-06-12 06:13:31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为切实保障中高考期间考生饮食安全,普陀消保委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学校方面

  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学生食堂和校内食品超市加强管理,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食堂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对原料采购存储、粗制加工、烹饪备餐、洗消保洁、食品留样等关键节点严格落实责任,实施痕迹化管理。考生食谱要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审核。

  学校直饮水应提前进行检验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桶装水要按规定索证索票,并对饮水机认真清洗消毒,严把考生饮水安全。

  二、社会方面

  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立即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

  三、考生方面

  外出就餐应到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量化分级优秀(笑脸)的饭店就餐,餐后索要发票或收据,不要在路边无证摊点用餐,谨慎选择网络订餐。

  考生饮食要注意科学合理饮食,讲究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健康食品,少食油腻和生、冷食品,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提醒考生在吃饱吃好的同时,更要吃的安全健康。

  考生就餐后身体出现不适,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备调查。

  四、家长方面

  家长在做饭前应确认所用食材新鲜、质量可靠;烹制时烧熟煮透,生熟分开;确保制作完毕到食用时间间隔不超过2小时,否则,食物会存在变质风险,容易引发胃肠道疾病。

  考生及家长谨慎购买和食用所谓的保健品,考生不要盲目“进补”。截至目前,国家层面上还从未批准过任何具有“补脑”、“清脑”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市售声称具有此类保健功能的食品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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