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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马因编造误导性信息拉踩竞品被罚10万元

发布时间:2023-07-10 07:27:29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孟刚)近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盒马 APP 网络平台上销售“盒马 NFC 多肉葡萄汁 1L”(注:NFC为非浓缩复原)过程中,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明,2022 年 12 月 1 日起,当事人为了向消费者传达“NFC 果汁优于 FC(注:浓缩复原 )果汁”的理念、进而推销其自有商品“盒马 NFC 多肉葡萄汁 1L”,通过“盒马 APP”网 络平台展示含有“NFC 与 FC 果汁的区别”和“如何挑选一瓶 NFC好果汁,盒马教你只看配料表就行了”两部分内容的商品信息。

  该商品信息中的“NFC 与 FC 果汁的区别”文字标题下方,添加了当事人根据 GB/T31121-2014《果蔬汁类及其饮料》中对 NFC 与 FC 的定义、结合当事人的《NFC 与 FC 果汁的生产工艺流程》,自行编写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在自行编写的生产工艺流程图中,当事人隐去了 NFC 果汁杀菌处理环节中存在的另一种“非热处理” 加工方式,将 FC 果汁工艺流程中的“按比例加水还原”修改为“兑水还原”,同时添加了 FC 果汁生产工艺流程中并不存在的“长期保管”字样。

  当事人在上述商品页面中使用了“如何挑选一瓶 NFC 好果汁, 盒马教你只看配料表就行了”的文字内容进行表述,同时使用当事人自有商品的照片和虽经过虚化、但仍可辨认出的某公司生产的葡萄汁商品照片作为对比。当事人同时在其自有商品图片边上以醒目的“√”做标记,在某公司生产的葡萄汁商品图片旁以醒目的“×”做标记。当事人在并无科学依据证明NFC果汁优于FC 果汁的情况下,编造并传播了误导性信息,损害了竞争对手商品声誉。据此,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万元。

  针对此事,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认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其不仅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还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进而影响其内心评价、购买意愿和决策,损害了无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经营者传播商品的虚假信息,则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货退款。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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