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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3-07-22 20:54:39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进一步深化治理工作的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
北京通阔五金机电经销部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案
2023年4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通阔五金机电经销部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4辆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其中3辆电动自行车存在蓄电池连接线与蓄电池正常连接外,车身和随车配件中存在可以连接其他蓄电池的线束和接口,另外1辆电动自行车存在电池外设托架,给车辆预留了使用大容量电池的空间。上述4辆车经认证机构确认,与强制性产品认证备案信息不符。执法人员认定该公司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等有关规定。2023年6月16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等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00元,没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4辆的行政处罚。
北京顺祥源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3月3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顺祥源锋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2辆电动自行车的鞍座等组件尺寸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检验,依据GB17761- 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2023年4月21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该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800元,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辆的行政处罚。
北京新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4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新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为顾客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仓,加装防撞梁,现场查获非法改装3辆电动自行车和防撞梁配件。执法人员认定该公司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仓,加装防撞梁的行为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5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峰车汽车维修中心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4月25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峰车汽车维修中心检查发现该公司对2辆电动自行车加装小脚踏。执法人员认定该公司加装小脚踏的行为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6月16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鸿坤天宸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3月9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鸿坤天宸商贸有限公司检查,现场查获后置减震、电动车控制器、前置儿童座椅等改装配件。执法人员认定该公司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存在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5月9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供稿:产品处)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scjgdt/202307/t20230719_3165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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