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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紧急调整 房屋漏雨可“先施工抢险再公示拨款”

发布时间:2023-08-07 00:37:30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协

  连日来,本市受强降雨影响,住宅小区房屋漏雨诉求集中。8月2日,市住建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紧急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明确先施工抢险,再走公示、拨付资金程序。

  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数据显示,7月29日15时至8月1日15时,12345热线共接听涉雨相关来电3.3万余件,有关房屋漏雨问题的来电量最大,共1.6万余件。市住建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优化完善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流程,确保专维资金快速使用。

  根据《通知》,当住宅小区发生房屋漏雨情况,并且超出物业维修范围时,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应首先及时向属地居(村)民委员会报告。属地居(村)民委员会召集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及相关业主等共同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明确维修改造方式和范围,并召开现场会议确认。

  在各方确认维修改造方式和范围后,业委会(物管会)或物业服务人就可以委托施工单位对房屋漏雨涉及部位进行维修改造。

  待竣工验收通过后,再由有关主体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造价情况进行结算审核,并公示相关材料,让业主充分知晓。接下来,业委会(物管会)或物业服务人向各区住建委(房管局)提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并提交应急维修资金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最后,经审核备案,有关部门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施工单位银行账户中。(记者 鹿杨)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xyw/xfxw/202308/t20230804_394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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