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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 重防范 确保汛期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3-08-18 00:11:39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我省汛期食品安全,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就做好汛期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为民服务解难题,把做好汛期防范食物中毒工作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检验,积极履行职责,压实属地责任,把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及早谋划,强化措施,确保汛期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针对不同业态、不同规模、不同品种,建立符合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督促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构建包保督导与日常监管衔接机制,将日常检查、监督抽检、舆情核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等及时通报相关包保干部,推动包保干部将有关问题和隐患作为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共同防范食品经营环节风险隐患。

  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大对粮食制品、蔬菜、肉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交通枢纽周边、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场。从严从重打击销售受污染、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环节经营行为,把好原料采购关,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不得直接使用地表水加工制作餐食。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洗消毒餐饮具,防止有害生物污染食品。

  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灾区群众不食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以及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食用被污水浸泡发霉变质的粮食,不饮用生水,切实增强灾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进一步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等,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应急值守,畅通值班电话,及时收集和报送信息。要强化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及时稳妥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危害。在调查处置食品安全问题过程,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食品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市场环境。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6C1E0C23-69DB-4BDE-8332-09468F56BF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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