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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有15种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

发布时间:2023-08-27 18:09:10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抗病毒滴丸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截至目前,今年共有15种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梳理发现,截至目前,今年年我国共有15种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包括银黄含片、眠安宁合剂、景天祛斑片、杏荷止咳糖浆、众生胶囊、银黄含化滴丸、热炎宁合剂等非处方甲类共12种;抗病毒滴丸、柴黄口服液、阿胶胶囊非处方乙类共3种。资料显示,抗病毒滴丸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其中,我国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甲类非处方药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及上技术人员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乙类非处方药无需医师或药师指导即可购买和使用。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药剂学教授陆洋表示,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主要是因为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发现药物疗效确证且不良反应及相关风险较低,企业就可以进行“转换为非处方药”的申请变更。陆洋建议,为了保证用药安全,患者在首次服用或长期服用时,仍应在专业医师或药师指导下进行。

  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2024年5月1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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