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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筹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5 06:52:20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筹建名单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遴选推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拟定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筹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5日(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处 王老师,0871-64566752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东路376号
邮政编码:650228
附件: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筹建名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2023年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筹建名单
序号 | 示范区名称 | 承担单位 | 推荐单位 |
1 | 凤庆滇红茶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 | 凤庆县人民政府 |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红河石屏) | 石屏县人民政府 |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宣威火腿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 | 宣威市人民政府 |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原文链接:http://amr.yn.gov.cn/info/1062/347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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