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公开选聘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06:09:43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选聘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名额及聘期

  公开选聘法律顾问1名,聘期为3年。

  二、参选条件

  根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参加选聘的人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经验;

  4.专业能力强,涵盖与党政机关直接相关的主要业务领域,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和经历,具备丰富的应诉能力和经验;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处分、司法等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情形;

  6.熟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具有担任市场监管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能够保障承担省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1)擅长行政许可法以及企业注册登记、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信用监管研究领域;

  (2)擅长食品安全、工业品质量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等领域;

  (3)擅长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等消费环境监管等领域;

  (4)擅长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公平竞争、反垄断理论和政策等领域;

  (5)擅长商标、地理标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理论和政策领域;

  (6)擅长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建设理论和政策领域;

  (7)擅长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能够处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疑难问题。

  三、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

  1.为省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参与省市场监管局立法项目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参与处理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投诉举报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4.参与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当事人的合作项目的洽谈和合同起草、修改、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5.为省市场监管局在管理和处理社会公共事务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6.根据需要参与处理、调解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就有关市场监管执法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建议;

  8.起草特别授权的法律文件及特定事项的法律意见回复;

  9.根据需要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年内不少于2次;

  10.根据工作需要参与省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监督、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与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等执法检查活动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一年内不少于2次;;

  11.接受省市场监管局的委托参与有关重点课题研究;

  12.接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代理诉讼或者处理申诉及仲裁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3.办理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报名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qhscjgfgc@163.com;现场报名地址: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801室(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79号邮编:810007)电话:0971-8232633。

  所需材料: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报名表1份;个人承诺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鉴定及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证明;学历证书及其他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本人法律专业工作情况简介,包括执业履历、擅长专业或者领域等详细情况;本人从事法学研究成果等其他佐证资料。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选聘程序

  1.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符合资格规定的候选人员名册;

  2.初步筛选:根据候选人的专长领域、学术水平、专业影响力程度、从业经历、所获荣誉等情况,对候选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形成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

  3.审核遴选:将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任: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请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审定,确定为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并颁发聘任证书、签订服务合同。

  六、经费预算

  5.5万元。

  七、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为准。

  

  附件:1.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

   2.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候选人承诺书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06A48069-0BB8-4B5E-99DF-4C2A12241B7A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