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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06:29:29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转移支付任务中,检出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海南州同德县鑫源瓜果蔬菜店销售的梨,经检验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海南州同德县文球标准化菜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生猪肉,经检验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西宁市日升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大葱,经检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果洛州玛沁县秋艳菜铺销售的辣椒,经检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海北州海晏县福源蔬菜瓜果超市销售的辣椒,经检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六)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西海综合平价超市销售的瓜子,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七)海西州乌兰县小高综合超市销售的大葱,经检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八)海西州格尔木物华大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瓜子,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九)海东市平安区嗨果多多店销售的香蕉,经检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十)海东市乐都区靳师大肉铺销售的猪肉,经检验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十一)玉树州水吉叔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经检验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 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 附件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 附件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1EF9C318-051B-47DB-8689-113736EA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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