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消费资讯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10月1日施行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10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23-09-15 05:49:04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修订后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4号),将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新修订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包括总则、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50条。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进一步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开展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完善粮食标准体系、强化全链条粮食质量安全管控、构建多层次检验监测体系等四方面工作,着力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记者 杜海涛)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xyw/xfxw/202309/t20230914_400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