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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9-27 02:28:34作者:佚名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群众社会消费活动迎来高峰,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多发期。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食品时要到证照齐全的商超、市场,不要图方便和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网购食品要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家购买,要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印刷清晰、规范,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二、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

  三、选购散装销售食品时,应注意防尘防蝇等设施是否使用,查看销售区域是否标识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谨慎选购未标示以上内容的产品。

  四、选购月饼时要注意简约适度,慎买过度包装的月饼。月饼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方法保存,食用月饼前,要查看其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一旦发现异常,不要再食用。

  五、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查看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标注有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保健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

  六、文明节俭,杜绝食品浪费。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提醒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如果发现经营者销售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或对购买食品的安全问题有疑问的,可随时拨打电话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原文链接:http://scjg.henan.gov.cn/2023/09-25/2821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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