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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22 22:49:38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3年,根据青海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对婴幼儿用塑料奶瓶和儿童不锈钢真空保温杯开展了风险监测。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共抽查食品相关产品企业100家(生产领域15家、流通领域85家),抽查食品接触用纸制品、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非复合膜袋、餐具洗涤剂、蛋糕纸包装盒、婴幼儿用塑料奶瓶、木砧板、一次性竹(木)筷、儿童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等产品171批次,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2.34%。其中,对10批次婴幼儿用塑料奶瓶和15批次儿童不锈钢真空保温杯进行了风险监测,发现2批次儿童不锈钢真空保温杯存在质量风险。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食品接触用纸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制品(纸杯、纸碗、纸餐盒等)共抽查生产领域1家、流通领域15家企业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感官要求、感官指标、渗漏性能、杯身挺度、铅、砷、甲醛、荧光性物质、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总迁移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15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塑料瓶、塑料桶、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等)等制品共抽查生产领域14家、流通领域13家企业的4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感官、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等5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非复合膜袋。非复合膜袋共抽查流通领域17家企业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限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等5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餐具洗涤剂。餐具洗涤剂共抽查流通领域12家企业的16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甲醇、甲醛、荧光增白剂、砷(以As计)、重金属(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活性物含量等8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蛋糕纸包装盒。蛋糕纸包装盒共抽查流通领域9家企业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感官要求、铅、砷、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12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婴幼儿用塑料奶瓶。婴幼儿用塑料奶瓶共抽查流通领域5家企业的10批次产品。重点监测了感官、总迁移量、重金属(以Pb计)、高锰酸钾消耗量等4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质量风险。

  (七)木砧板。木砧板共抽查流通领域11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规格尺寸与偏差、外观质量、含水率、浸渍剥离、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重金属(以Pb计)、甲醛、二氧化硫、五氯苯酚及其盐类(以五氯苯酚计)、噻菌灵、邻苯基苯酚、联苯、抑霉唑等14个项目。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3.33%,不合格项目为五氯苯酚及其盐类(以五氯苯酚计)。

  (八)一次性竹(木)筷。一次性竹(木)筷共抽查流通领域20家企业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感官要求、含水率、二氧化硫、噻苯咪唑、邻苯基苯酚、联苯、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浸出量、抑霉唑、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总迁移量等12个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儿童不锈钢真空保温杯。儿童不锈钢真空保温杯共抽查流通领域12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重点监测了保温效能、耐冲击性、手柄和提环安装强度、密封性、铅、镉、砷等7个项目。发现2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风险,质量风险发现率13.33%,风险项目为保温效能和耐冲击性。

  三、工作要求

  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加强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企业法治意识和质量意识,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本次监督抽查中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行政区域有关产品的质量状况,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必要时可以针对具体产品开展专项整治。

  (三)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经销企业。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反馈省局。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分析原因,督促企业整改提高。

  

  附件:1.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F6C1B246-4AA3-4F95-85E0-71A85AAAC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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