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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2023年度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26 04:26:25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为深入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食品相关产品计划抽检550批次,实际完成558批次,合格551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25%。其中餐饮具抽检321批次,合格319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0.62%;餐具洗涤剂71批次,合格68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22%;食品包装袋抽检110批次,合格108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81%;食品接触用容器抽检56批次,全部合格。

      二、产品检测依据及质量状况

      (一)餐饮具。依据GB/T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T 27590-2011《纸杯》、GB/T19790.2-2005《一次性筷子 第2部分:竹筷》、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QB/T 1999-1994《密胺塑料餐具》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主要对产品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微生物指标、甲醛、荧光性物质、杯身挺度、特定迁移总量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321批次,合格319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产品是一次性纸杯、竹筷,不合格项目分别是杯身挺度项、尺寸公差中长度公差项。

      (二)餐具洗涤剂。依据GB/T9985-2000《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 1493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等国家或行业标准有关规定,分别对不同产品的总活性物含量、pH、荧光增白剂、甲醛含量、重金属、微生物等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71批次,合格68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产品均是洗洁精,不合格项目均为总活性物含量项目。

      (三)食品包装袋。依据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10457-2009《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GB/T 16958-2008《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等标准规定,主要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实验、热封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110批次,合格108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产品均是食品包装袋,不合格项目为环保要求项和标识项。

      (四)食品接触用容器。依据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QB/T 2357-1998《聚酯(PET)无汽饮料瓶》、QB/T 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等标准规定,主要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特定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所抽检产品共56批次,全部合格。

      三、抽查产品分析

      本次在全区共抽查了141家生产和经销企业的558批次产品,其中,抽查了47家生产企业的101批次产品。具体见下表1、2、3,图1、2、3。

  

  

  

      检验的558批次产品中合格551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25%,较上次抽查下降1.93个百分点。食品相关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92%、3.18%、1.25%。具体为下图4。

  

      四、不合格项目的原因分析

      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为一次性纸杯、一次性竹筷、洗洁精和食品包装袋4类产品。不合格项目原因分析如下:

      (一)一次性纸杯杯身挺度项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为降低成本,未使用食品用纸板原料或者是纸板的厚度没有达到要求。杯身挺度不达标,使用不方便,易变形和渗漏,容易烫伤使用者,存在安全隐患。

      (二)一次性竹筷尺寸公差中长度公差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不合格原因是企业未按照产品的实际尺寸标注规格,导致标注长度规格尺寸与实际测量长度尺寸超过标准中长度公差要求。

      (三)洗洁精均总活性物含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忽视了对原料的质量把关,使用质次价低的原材料或减少原材料的投入量。二是一些家庭作坊式的企业,生产设备简陋,技术力量薄弱,生产配方不合理或缺乏质量控制措施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

      (四)食品包装袋环保要求项及标识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环保要求项不合格主要是公称厚度和最小厚度不合格,根据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要求,塑料购物袋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030mm,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0.025mm,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为降低成本,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未达到标准厚度。标识不合格主要涉及产品名称标注不规范等问题,凸显出部分生产厂家对产品标识重视不够,对标准中标识规定部分理解得不准确。

      附件:1.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汇总表.pdf  

            2.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生产领域合格产品汇总表.pdf

            3.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流通领域合格产品汇总表.pdf

  


原文链接:http://scjg.nx.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310/t20231024_4323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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