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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双十一”川渝陕甘青蒙消费者组织发布网购消费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10 10:38:58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订金预售、价格直降、全网最低……今年,“双十一”网购促销活动依旧热度不减,各大网购平台和直播间纷纷推出各类促销活动。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前避坑,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甘肃省消费者协会、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网购消费典型案例并为消费者支招。

  案例一:下单成功不发货,商家“误操作”应赔偿

  今年8月,消费者夏先生向四川绵阳市平武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自己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台手机,下单并付款成功,但商家迟迟不发货,称工作人员误操作上架了无货的产品,无法发货。经调解,商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违约行为,赔偿消费者1000元,消费者同意撤销订单。

  案例二:“发空单”诱导收货,交易完成后失联

  今年9月,消费者王先生向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某网店宣称有内部渠道可以买到紧俏的一款华为手机,且价格低于市场价,于是下单并支付6800元,几天后商家要求消费者先确认收货,由于物流显示正在派送,消费者便点击了“确认收货”,但此后一直未收到手机,且商家失联。经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发现,该商家已经多次采用“发空单”诱导消费者先行确认收货的方式非法获利,且其在平台的保证金已不足以赔付消费者损失。消费者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宣传视频物美价廉,实际商品大相径庭

  今年2月,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解先生投诉称,自己在某线上平台看到售卖如意鎏金茶具的视频,宣传的茶具精美价廉,于是下单并支付79元货款,但实际收到的是一款粗陶茶具,与宣传视频完全不符,材质工艺大相径庭,申请退货后被要求自行承担运费。经调解,经营者同意赔偿消费者5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四:直播间购买酥油,收到竟是三无食品

  今年6月,消费者王女士向青海黄南州尖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在某直播平台购买了一款酥油,下单金额74元,收到后发现产品包装没有任何标签标识信息,属于三无食品。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74元并赔偿1000元。因酥油为农牧地区手工制品,无证据证明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责令改正,不予立案处理。

  案例五:直播间买宠物被诱导私下交易,遭遇连环套

  今年10月,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消费者黄先生投诉称,自己在某直播平台购买宠物猫,被诱导添加商家微信后支付700元,次日又被要求支付300元运费。几天后,消费者接到电话通知说猫到了但需支付2100元的猫粮费用,经与送货人员确认除宠物猫外无其他物品,认为自己被骗,要求商家退款被拒。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所有费用1000元。

  案例六:网购亲子教程未使用,协商退款遭拒

  今年9月,消费者黄女士向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调解办公室投诉称,自己3月在抖音平台支付1680元购买了一套亲子教程,但一节课未上,与商家协商退款被拒。经调解,经营者最终同意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六地消费者组织提醒消费者参与网购促销活动:一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商家或主播所谓的“最低价”宣传,要多渠道、多平台比较;二要选择正规平台,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较高、评价良好的商家;三要了解商品详情,保存好宣传资料,如宣传页面、宣传视频、主播承诺等,不要脱离平台私下交易;四要关注物流信息,如商家迟迟不发货或拒绝发货,保存订单积极维权;五要先查验再收货,促销活动期间收件量会增多,一定要开箱验货后再点击“确认收货”,切勿在没有收到货物之前点击“确认收货”,以免遭遇“虚假发货”骗局;六要保存好购物凭证,发生纠纷及时拨打12315、12345或向经营者所在地消费者组织投诉。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538/2023/11/7/78347b11c2a24d29ab8d52d2da72f4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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