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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同心同向、共建共享,持续深化规则统一、互联互认、协作联动、集成创新,助力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打造长三角市场监管“一把尺”
发布时间:2023-11-25 12:31:53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记者 夏胜为)2023年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前不久在安徽省黄山市举行。会议发布“长三角标准”等成果,就打造长三角质量认证“通行证”、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尺度等交流经验,共同打造长三角市场监管“一把尺”,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步调一致
打响“长三角标准”品牌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三角标准”越来越多。
“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区域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的评价,公共机构在实施绿色更新后,提出申请,可参照本文件进行评价。”
今年6月,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规范》发布,规定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方面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这项地方标准是“长三角标准”建设的一项新成果,由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批准发布,使用了“310”号段的长三角标准一体化编号。
这意味着,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机关办公建筑绿色更新评价使用完全一致的标准。
与该规范同期发布的还有《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等另外3项“长三角标准”。
近年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区域协同标准机制,优化标准一体化政策体系,构建标准一体化工作体系,共同成立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建设工作组,联合发布《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工作制度》《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统一征集、统一立项、统一研制、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统一实施“六统一”的地方标准协同机制,确定以“310”为一体化字段的长三角区域协同标准编号规则,探索区域执法标准统一和监管协同新路径。
三省一市以区域统一标准为重点,在数字政府、文化旅游、公共交通、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领域,已发布16项区域统一标准。以团体标准为抓手,在轨道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家政、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公布16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创建全国首个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及人工智能专业平台,开展长三角国际标准化协作试点,在5G用电缆、新材料、智慧核电等区域重点产业开展首批试点项目21项。
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指出,“长三角标准”中每一项标准的制定都是协商协调的过程,每一项标准的发布都是向一体化和高质量的豪迈跨越。面向未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长三角统一地方标准和长三角协同团体标准为重点,共同打响“长三角标准”品牌,为提升长三角城市群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共建共治
打造质量认证“通行证”
购买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时,你有注意到外包装上是否有“小树”形状的绿色产品标识吗?
绿色产品标识基本图案“CGP”为“中国绿色产品”对应英文首字母的缩写,并组成树型图案,同时,“CGP”组成的图案,也类似“品”字,表征获得认证产品所具有的高品质。
“小树”标识的背后,是质量认证机构在为消费者把关。粘贴有“小树”标识的绿色产品,是经过专业认证机构认证的优秀产品。绿色产品认证,成为引领绿色消费和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重要抓手,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新动能。
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作用,深入开展绿色认证共推、监管协作共治、数据开放共享等各项工作,有力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0年6月,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共推绿色产品认证“余村倡议”;2021年5月,联合印发《长三角绿色认证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7月,会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实施方案》,为推进长三角质量认证一体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一批知名认证机构、行业组织、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长三角绿色认证联盟”,统筹区域内绿色低碳领域产学研优势资源,助力长三角地区认证监管工作迈入绿色低碳“新赛道”。
截至目前,长三角地区共注册登记348家认证机构(主机构),同比增长33.5%,占全国机构总数的27.5%;共有各类有效认证证书116.8万张,占全国证书总数的34%,其中绿色产品认证证书5131张,占全国同类证书总数的38.8%。
数据开放共享,是打造长三角质量认证“通行证”的基础。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认证行业数据和资源共享共用,合力推进认证信息互通互认。如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免办结果互认,在全国率先开展CCC免办业务跨区域合作。长三角企业向检测地或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申请CCC免办证明,即可实现“一处发证、处处认可”。上海浦东新区、杭州、合肥、泰州、嘉兴、黄山共同签署《长三角“五市一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先行先试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合作。
为规范认证领域市场秩序,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锚定认证市场重点领域,连续多年开展跨地区联合监督检查,通过定期会商、互派专家、联合行动和裁量共议等方式,实现了步调一致、共建共治。如在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方面,制定《长三角有机产品认证“五统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检查事项、方式、表单、标准、结果发布5个方面作出统一规范,有效解决了地区之间监管执法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为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治理工作规范化积累了新经验、探索了新路径。
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提出,将进一步深化区域协作、夯实合作基础,加快形成高效有力的认证监管体系,全面提高认证服务能力,助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制度协同
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尺度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需要建立规则统一的制度体系。
今年3月1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这是长三角首次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尺度。
前期,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对免罚轻罚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分别出台多版免罚轻罚规定、办法及清单,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各地规定的内容不尽相同,尺度不一,同一案件处罚结果有差异。
为统一尺度,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推动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议定,建立长三角地区统一互认的轻罚免罚制度,提升区域执法办案一体化水平。
《规定》对判定是否属于免罚轻罚情形的核心裁量要素进行了细化实化,即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初次违法等,以此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为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细化可操作的执法指引。
“《规定》的出台实现了长三角地区相关执法标准的统一,有利于彰显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对于推动重点领域跨行政区域执法制度协同,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统一长三角执法尺度的成功实践,对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统计显示,《规定》实施以来,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为1.5万余家经营主体减免罚款逾11亿元。
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提出,在建立规则统一的执法制度体系方面继续探索前进,为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amr.ah.gov.cn/xwdt/mtjjx/twbd/148897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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