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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7 15:33:52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危化品销售合同》)。为引导规范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活动和相关行为,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推行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推广《危化品销售合同》是积极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在危险化学品销售环节合同行政监管职责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广《危化品销售合同》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工作任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地要立足市场监管职责,与危险化学品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推行《危化品销售合同》,引导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巩固拓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提升工作效能。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将推广《危化品销售合同》作为巩固拓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成果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规范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公众可登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进入“业务直通”栏目内的合同文本库,免费查询、下载所需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cjg.hebei.gov.cn/info/1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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