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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和《电梯自行检测 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01:27:54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各有关单位:

  2023年4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发布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简称新版检规)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以下简称检测规则),根据总局工作安排和我省电梯检验检测实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分阶段实施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电梯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

  自2024年1月1日起,电梯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正式实施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不再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及其附件中有关电梯检验检测的内容。自2024年4月2日起,电梯监督检验按新版检规实施;电梯监督检验之后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日期的确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按新版检规确定的原则进行。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新的要求更新电梯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加强检验人员培训,严格准确执行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各项要求。

  二、严格监管执法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在我省开展电梯检验检测业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满足许可要求,检验检测流程、项目等是否符合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检验人员是否为本公司注册人员,检验检测仪器是否有效等。严厉查处虚假检验检测、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提升电梯检验检测质量,保障电梯本质安全。

  三、强化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

  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的实施涉及电梯原有检验检测周期的调整、电梯使用标志的打印换取等,部分使用单位可能短期内不能完全理解和接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领会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的各项内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及时耐心解答群众各类问题。工作中遇到的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联系。联系人:陈林,联系电话:0851-85850063。

  2023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amr.guizhou.gov.cn/xwzx/tzgg/202312/t20231222_83386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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