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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发布提醒告诫函 规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发布时间:2023-12-28 12:09:16作者:佚名 来源: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永州市持续出现低温寒潮天气,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菜肉蛋奶、煤电油气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等药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在地方特色食品、本地年夜饭预订、文化娱乐、酒店住宿、交通运输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做好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诚信经营。禁止不标明价格,禁止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商场、超市、商店、药店及农贸市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客运、出租车等客运经营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严禁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乱涨价和变相涨价。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有关票据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供稿:永州市市场监管局 胡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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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szdtx/202312/t20231225_32609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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