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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202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网络交易经营行为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3-12-28 13:37:52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平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告诫如下:

  一、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平台要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登记备案及资质资格审核力度,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

  二、规范双节期间旅游业促销行为。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通过宣传教育和告知提醒等方式,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两节期间营销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经营者不得在预定商品和服务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任何费用。

  三、落实好重点商品价格稳定责任。平台要加强对米面油菜肉蛋奶、地方特色食品、文化娱乐、酒店住宿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的价格监控和分析,主动管控异常定价行为。经营者要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的产销保供,用好自主定价权,统筹考虑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需情况合理定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损害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守护好食品安全和重要产品质量安全。平台要以大宗食品、节日时令食品、“一老一小”消费品为重点,完善商品和服务信息检查监控制度,坚决守好食品安全底线,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一经发现平台内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平台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五、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平台要完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双节期间买得放心、买得安心、买得舒心。

  六、强化政企沟通协作。平台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yw/gzdt/202312/t20231228_3558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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