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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消委新年食用炒货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1-19 08:12:25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新年将至,又到了置办年货的时候。瓜子、花生等食用炒货作为年货采购的必备品,一直深受老百姓的喜爱。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在炒货食品方面更加放心消费,给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有关炒货产品的消费信息,在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指导下,襄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开展了襄阳市食用炒货(葵瓜子、花生)比较试验。

  试验报告显示,襄阳市市面销售的葵瓜子、花生类炒货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坚果炒货是指植物的果实或种子经过晾晒、烘干、油炸等方法加工而成的一类休闲零食。坚果作为植物的精华部分,含有较高的蛋白质、油脂、矿物质以及维生素等营养成分。从产品类型上,坚果炒货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种子类坚果,包括青豆、蚕豆、花生、葵瓜子、西瓜子、南瓜子等;二是树坚果,包括榛子、开心果、核桃、松子等。

  坚果炒货食品含有较高的营养价值,但由于脂肪含量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含量高,在原料和成品贮存过程中容易过度氧化,表现为产品过氧化值和酸价超标以及产品呈现哈喇味。摄入酸败食物易刺激肠道,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长期食用还可能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导致老年痴呆或肿瘤的发生。

  炒货虽然好吃,但是也要真正“吃好”。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如下:

  (一)选购产品看包装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带包装的产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散称最好选择现制现售,并注意密封保存。在食用过程中,如辨别出哈喇味等异味,应避免食用。

  (二)品种尽量原味尝

  面对各种口味的炒货,最推荐的还是原味,建议少吃盐炒、糖焗、过油类。毕竟原味炒货使用香料、糖精、防腐剂、人工色素等添加剂的概率会小一些,也能减少糖和盐的摄入,同时避免对异常品的误判。

  (三)食用炒货宜适量

  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摄入适宜量是平均每周吃50~70g坚果。相当于带壳瓜子每天一把半,或者不带壳花生每天10个左右。建议按照自己的口味和营养需求,变换、搭配种类食用,保持营养均衡。

  (四)吃瓜子时要喝水

  炒货食品为低水分产品,大量摄入时应配合水分补充,以免出现舌头及消化道黏膜因失水干燥产生的不适。

  (五)特定人群小心防

  部分人群对花生、腰果等产品过敏,应注意根据自身体质选择,防止发生过敏现象。

  幼儿吃坚果卡喉的事件时有发生,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孩子应在家长的照顾下食用花生、瓜子等坚果,避免在哭闹、大声说笑时食用。特别提醒! 3岁以下的孩子咀嚼能力不完善,极易发生哽噎窒息的状况,千万不要给他们喂食坚果(瓜子、花生、开心果等)。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谨记要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消费凭证。一旦遇到消费问题,积极与商家沟通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发生消费纠纷且不能与商家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关注“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襄阳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登录“投诉和解平台”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襄阳市2023年炒货食品比较试验报告.docx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40115/3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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