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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市场监管局常态化推进节前“青海湖禁渔”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1-31 01:10:51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持春节期间“青海湖禁渔”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市场销售青海湖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筑牢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屏障。近日,海南州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保障春节期间全州市场秩序稳定目标,将“青海湖禁渔”专项行动与“铁拳行动”、日常市场监管高度融合,常态化推进“青海湖禁渔”专项行动。

  

   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以春节市场秩序检查为契机,针对节日期间水产品销量增加的特点,突出餐饮、销售等重点环节,突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不得采购、经营使用非法渔获物,督促其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加工、经营水产品,如实记录水产品来源等信息,要求水产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如实记录购进、销售的渔获物,重点检查水产品加工、经营、使用者及品种明细、主要原辅材料及采购渠道等,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312户次,督促水产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建立完善进销查验记录台账30余户次,2起非法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湟鱼)的案件正在查办之中。

   完善监管机制,推动常态监管。一是建立“黑名单”制度。为惩治非法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等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青海湖渔业资源永续发展,维护好青海湖复合生态共生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2023年非法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湟鱼)而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青海湖南岸8户餐馆列入海南州青海湖裸鲤保护“黑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监管。二是建立回访制度。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期后,定期、及时开展回访,若再次发现问题,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形成长期监管态势。三是建立协作机制。积极主动协调农牧、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狠抓薄弱环节,严查“青海湖裸鲤(湟鱼)”违法交易行为,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四是建立责任机制。以各县市场监管局为轴心,以基层市场监管所为纽带,以青海湖南岸倒淌河、151、江西沟、黑马河、石乃海、大水桥等地区为重心,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无盲点、无空白。

   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共治。一是采取“边检查边宣传”入户面对面方式,将“青海湖禁渔”的宣传工作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宣传全覆盖,不留死角。二是通过“正面示范+反面曝光”的形式,常态化开展行为引导和意识辅导,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拒食非法捕捞渔获物。三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迅速处置有关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合理诉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宣传“青海湖禁渔”工作,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青海湖“野味”,倡导文明理性消费,营造“湖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人人参与的共治格局。

   下一步,海南州市场监管局将思想认识再提升、执法力度再加大、监管方式再创新,不遗余力推进“青海湖禁渔”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50A4822C-E097-4FBF-847A-1A433252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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