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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函

发布时间:2024-02-05 22:12:56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主管部门,各市、县、自治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4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2024年国家标准项目建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请各有关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商务部等20部门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我省重要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实际,开展相关领域的国家标准项目建议申报工作,也可指导、推动省内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较强的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或骨干企业开展国家标准项目建议申报工作。

  二、请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会同本地区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重点产业标准化稳链工程的需要,动员辖区内的园区和企业开展国家标准项目建议申报工作。

  三、拟申报国家标准项目建议的单位应认真研读《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明确申报国家标准项目建议的总体要求、立项重点、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管理的其他要求。

  四、拟申报国家标准项目建议的单位应在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标准查新,或向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标准与信息所(以下简称省标信所)咨询标准查新事宜。在明确拟申报的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没有同主题的国家标准项目和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后,再向我局提交标准体系表、项目建议书(模板见附件2)、标准草案以及标准预研情况等申报材料(其中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为Word格式)。相关材料请发到我局标准化处的电子邮箱bzh65310955@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国家标准项目建议_XXX项目名称”。

  五、各单位可随时向我局申报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我局将在每个季度末从各单位申报的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中择优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推荐申报。

  六、有关国家标准项目查新事宜请联系省标信所标准文献室(联系电话:65225991)。有关国家标准项目建议申报事宜请联系我局标准化处(联系电话:65358429)。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国标委发〔2024〕4号)

  2.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zw/tztg/202402/t20240202_3586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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