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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这个会,四地联合,五大亮点!
发布时间:2024-02-06 01:54:11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为落实《宜荆荆都市圈统一大市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消费维权一体化工作任务,促进都市圈消费环境更加优化,推动区域性消费中心建设进程,1月18日,湖北省宜荆荆恩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四地消费维权案例研讨会在宜昌秭归顺利举办。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消保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宜荆荆恩四地市场监管系统及研讨会特约嘉宾参加会议。秭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段俊杰到会致欢迎辞。
当天上午的签约仪式上,四市州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签订《宜荆荆恩消费维权一体化工作合作协议》,约定宜荆荆恩四地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服务经济、协同发展”的原则,具体从“异地联调”等7个方面开展创新合作。
宜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敦雄代表宜荆荆恩消费维权一体化联席会议轮值会长单位宣布松滋市、宜都市、荆州市荆州区、枝江市、荆门市东宝区、当阳市、巴东县、长阳县等8个县级市场监管局作为“宜荆荆恩”消费维权一体化县域消费维权合作首批试点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就新制定的消费维权一体化相关工作制度及五大亮点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亮点一:联席会议制度提供机制保障。联席会议制定了轮值会长制度、联络员制度、年会制度和案例研讨制度,有利于都市圈消费维权一体化的落实落地和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亮点二:“两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度明确提出要在2024年上半年整合聚集四地现有业务培训师资人员和专家团成员,有利于提升消费维权专业化队伍的培训工作水平和跨区域重大侵权事件的应对水平。
亮点三:“异地联调”实现维权制度创新。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投诉由被投诉经营者注册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委组织接收处置。异地联调瞄准消费者维权堵点,在本次会后由8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先行试点,拟准备于2024年3·15向社会正式公布,在宜荆荆恩区域内全面实现异地联调,跨区域消费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居住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委组织投诉,居住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消委组织)接收后移交经营者注册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消委组织)进行处置或两地进行联合处置,有利于降低维权成本,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亮点四:“联合发布”增强消费警示教育工作的公信力、传播力、影响力。制度整合了四地市场监管、消委组织自媒体资源,2023年12月底以“宜荆荆恩消费维权一体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发布2024元旦春节消费提示,后续将在重要消费节点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对外统一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和典型案例,有助于提高对消费者的消费教育效能和对经营者的侵权风险提示效果,达到从源头防止消费侵权和纠纷发生的目的。
亮点五:“交叉体察”促进市场主体与消费者的良性互动。制度整合了四地市场监管、消委组织现有的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教育基地,通过交叉体察活动,将扩大消费体察活动和都市圈内优质商品、服务品牌的传播半径,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消费者参加消费体察活动的积极性。
其中“异地联调”突破现行法律法规限定,在合作区域内发生的消费纠纷,普通消费者除依法向经营者、生产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委组织)投诉,也可向居住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委组织)进行投诉,减少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异地联调”将由上述8个县(区)在本次会后先行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四地全域施行。
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杨鹰代表省局“三消一中心”讲话。他强调:要围绕构建贯通联动的“大消保”工作格局,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要围绕创建“放心消费还是湖北”消费品牌,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要围绕搭建高质量高标准消费维权支撑体系,不断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础。
下午召开了四地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研讨会。联席会议办公室从2023年度四市州承办的21万件群众诉求件中,精选出21个案例进行书面交流,同时围绕“集群注册主体被投诉是否受理”、“预付式消费矛盾化解”、“食品生产商被投诉选择受理的前提”“房地产开发商向消费者转嫁成本”、“恶意投诉行为如何认定”、“非消费类群体性买卖纠纷如何处置”6个当前群众诉求热点难点的典型案例开展现场交流。
受约参会的专家、学者、法官、律师、记者等研讨嘉宾从多角度、多方面、多层次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会后,宜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敦雄作小结,他指出,本次案例研讨活动有“三好一高”特点:活动形式好、案例质量好、研讨氛围好、嘉宾点评意见含金量高,对后续做好案例研讨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40124/3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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