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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勇担使命 砥砺奋进 扎实推动全州消费维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24 07:29:33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过去的一年,海南州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聚焦消费者急难愁盼,自我加压、守正创新,不断强化维权举措、加大维权力度、健全维权机制,着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聚焦资源整合,强化协同共治。全面提升我州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同共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经州政府同意,建立了海南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征求各部门意见,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了消费维权信息互通、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了我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聚焦消费公平,强化宣传教育。全州各地采取多种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多形式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多渠道诠释“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涵义,构建了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图文、现场有活动的五维立体宣传格局。一是举行“3·15”活动启动仪式声势浩大。召开了座谈会,发出了制止餐饮浪费的倡议书;对荣获2022年度的“消费者满意单位”、“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进行了表彰。二是线上宣传有声有色。借助新媒体、自媒体等线上媒体的力量大造声势,以制作小视频、微信公众号、走进直播间、开辟专栏等形式强化线上宣传。在电信、移动、联通终端编发消费维权公益短信30余万条,借助经营主体LED电子显示屏、出租车灯箱广告滚动播放维权公益信息15000余条,播放维权小视频161次,在海南报制作了“3·15”维权行动专版。三是线下宣传形式多样。以沿街电子显示屏、出租车灯箱广告、张贴标语、悬挂横幅、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形式强化流动宣传。举行12315投诉举报开放日,组织各县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企业、进寺院、进牧区“六进”宣传服务活动。在活动中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悬挂横幅221条,展板410块、设立咨询服务台160处,发放宣传材料15万份,现场解答消费者咨询1160人次,开展义诊、理发、维修、法律援助等义务服务206人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3大类949个品种40258件(袋)标价达52.49万元,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15件,调处消费者纠纷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纠纷调处。把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作为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化办理流程,畅通投诉渠道,提高办结质量,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2023年度,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720件,同比增长57%。咨询回复率、投诉处理率、举报核查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1万元。

   聚焦群众关切,强化专项整治。一是聚焦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房屋中介、教育培训等重点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围绕消费欺诈、个人信息泄露、预付卡跑路等消费痛点问题,合理运用联动执法、联合办案、日常监管、曝光典型案例等手段,加大执法整治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二是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加大对老年保健食品、健康用品、休闲旅游等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整治力度,清除消费陷阱。三是维护未成年人消费权益,加强对婴幼儿用品、学校体育设施器材、文化用品的消费维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障。四是强化“诉转案”工作力度,充分挖掘消费投诉中的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发现重大消费维权事件苗头,全面履行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职能。2023年全系统“诉转案”36件,案值3.12万元,罚款2.16元。五是围绕民生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消费纠纷“堵点”“痛点”问题,开展行政约谈6次,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388件,罚没款171万元。

   聚焦维权方式,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消费纠纷在线和解(ODR)机制建设,在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方面取得实质进展。截至目前,海南州共发展ODR企业7户,自行处理消费纠纷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万元。通过实现线下纠纷线上化解,为消费者提供“不出门、不用跑、可跨区”的消费维权新方式。二是密切关注消费舆情动态,针对消费集中时间节点和受理投诉中发现的侵权问题,及时发布消费提示31起、警示12条,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三是组织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经营主体自律为抓手,采用信用约束机制,提倡“先行赔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推动消费升级,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建设“平安幸福新海南”提供新动力。

   聚焦工作创新,强化维权效能。积极鼓励辖区实体店经营者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超推行消费环节先行赔付,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提升消费者信心。截至目前,全州共有36家商超、品牌连锁企业、旅游景区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417件,退货金额2881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下一步,海南州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决策部署,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防范化解消费矛盾纠纷,为优化我州消费环境、增进人民福祉、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1BB0AF33-E6FE-4B9B-9FB0-95D71BB8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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