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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认真落实修订后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宣贯普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28 03:43:33作者:佚名 来源: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新旧标准实施衔接,促进经营主体依法实施集中,降低企业合规风险。近期,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宣贯工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期间,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在朔州市居然之家家具有限公司广场,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现场讲解的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宣传中,发放新修订《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宣传资料200份,工作人员聚焦新《规定》修订内容,现场解答经营者关于适用范围、集中申报等问题。此外,还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上渠道解读《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及新《规定》,促进更多的经营者对集中申报、审查、救济等制度的体系化认识,推动新《规定》更好落地执行。


原文链接:https://scjgj.shanxi.gov.cn/xwzx/jczc/202403/t20240327_95269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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