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05:52:25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桂市监发〔2024〕12号

  各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各企业: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联合制定了《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国资委               广西科学院

                            

                             广西农科院           

                                    2024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做好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梳理盘活工作,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加快专利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5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盘点、筛选入库、市场评价、分层推广”的原则,坚持“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工作思路,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2024年底前,实现全区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盘点全覆盖,2025年底前,加速转化一批高价值专利,加快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利创造和运用机制,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和实施率明显提高,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基础库,全面盘点存量专利

  全区高校和科研机构对本单位2023年底前授权的存量专利进行全面盘点,对存量专利转化运用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工作协调和保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2024年及以后授权的专利形成动态管理,及时纳入盘点范围。各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行采取发明人自评、集中评价等方式,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因素,筛选出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上,按照转让、许可、自行应用或产业化等不同方式标注转化意愿并登记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同时对已实施专利的情况进行标注。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当优先盘点重点产业、优势学科的发明专利。

  (二)建立专利评价专家库,开展企业需求端专利评价

  全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自治区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分别推荐懂技术和产品的专家入库,完成专利评价专家库建设;企业组织入库专家对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基础库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前景、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等维度开展评估。

  (三)建立广西专利技术需求库,找准市场需求

  全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自治区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反馈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需求,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创技术等重点需求,不断完善专利技术需求库。

  (四)建立广西专利转化资源库,盘活存量专利和做优专利增量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充分整合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基础库、广西专利专家评价专家库、广西专利转化评价库以及广西专利技术需求库等资源,构建完善广西专利转化资源库;各高校、科研机构可充分运用广西专利转化资源库,接收企业反馈的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需求,布局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并加速转化一批高价值专利,加快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利创造和运用机制,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和实施率明显提高,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企业通过广西专利转化资源库,充分了解高校和科研机构可转化专利,围绕企业自身需求,通过联合攻关或产学研合作,助推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发出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五)推动专利落地转化,实现专利产业化

  各高校和科研机构依托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基础库、广西专利技术需求库,与企业开展常态化对接推广,提升专利对接和转化效率。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将筛选出的高价值专利公开发布,积极主动寻找转化对象。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科研团队对接,建立以专利为纽带的深度合作机制,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同推动高价值专利的落地转化,有效助推我区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有色金属、制糖和石化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三、落实措施

  (一)面向全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围绕专利转化运用相关政策解读、综合平台实务操作、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专利成果产业化、知识产权金融等内容,组织开展多层次、形式丰富的专题宣讲和研讨培训活动,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工作落实落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国资委,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各设区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资源库,通过数据接口等方式,从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可转化专利数据,按照产业领域、技术成熟度、产业化前景等维度进行分类,在广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东盟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向企业进行展示、推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依托广西专利转化资源库,通过召开专利技术发布会、路演推介会、对接洽谈会等形式,组织区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对接推广,提升专利对接和转化效率,推动高价值专利的落地转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国资委,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各设区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区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梳理和调整完善专利转化相关内部制度规定,畅通存量专利转化运用途径。倡导高校和科研机构采取普通许可方式、入门费加提成或者分期付款的许可费支付方式与企业达成许可协议。对于市场应用范围广泛、实用性较强的专利,鼓励进行开放许可。对于重点产业的高价值专利,鼓励遵循市场化原则参与相关专利池建设运营。(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广西相关行业协会、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区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等积极参与,开展技术验证和熟化、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活动,帮助中小企业精准获取高校和科研机构优质专利。建立“1+1+N”专利转化工作模式,即组织1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重点联系1家高校或科研机构,整合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可转化专利资源,匹配相关企业的需求,有效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通过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支持专利转化的融资、担保和保险产品,组织投资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产业化、专利金融服务等形式,推动高价值专利快速转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方式,主要通过转化收益等方式对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予以奖励,从源头上提升专利质量。探索科技成果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配套制度。(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自治区实施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应将发明专利产出和运用作为考核指标。获财政科技经费100万元以上的自治区科技计划工业类项目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开展知识产权评估。获财政科技经费500万元以上的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类项目,应实施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自治区成立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专利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各部门及单位、各市要广泛组织动员区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积极参与,确保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取得实效。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存量专利盘点和转化运用的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

  (二)强化政策引导。对于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成效突出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优先推荐申报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资金,在自治区各部门各类项目安排、奖补支持、奖项申报、评优评先,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三)做好宣传推广。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强对方案宣传解读,持续扩大参与主体的覆盖面。及时总结盘点评价、转化运用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典型案例,加强推广应用。

  (四)加强跟踪评估。定期监测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企业评价反馈、推广应用等情况,并随机进行抽查监督。依托国家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向各单位通报专利转让登记、许可合同备案、专利实施率、专利产业化率、专利产品备案等统计数据,并作为各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实施成效的重要评价指标。

   

  附件: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组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率先开展专利存量盘活工作,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月底前

  2

  组织协调区属本科高校、科研机构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对本单位2023年底前授权的存量专利进行全面盘点。

  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6月底前完成全部存量专利盘点入库

  3

  组织全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自治区级以上技术创

  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展专利评估工作。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国资委、各设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4

  面向全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围绕专利转化运用相关政策解读、综合平台实务操作、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专利成果产业化、知识产权金融等内容,组织开展多层次、形式丰富的专题宣讲和研讨培训活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国资委,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各设区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月底前

  5

  依托广西专利转化资源库,通过召开专利技术发布会、路演推介会、对接洽谈会等形式,组织区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对接推广。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国资委,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各设区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6

  推动区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梳理和调整完善专利转化相关内部制度规定,畅通存量专利转化运用途径。

  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进行

  7

  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采取普通许可方式、入门费加提成或者分期付款的许可费支付方式与企业达成许可协议。对于市场应用范围广泛、实用性较强的专利,鼓励进行开放许可。对于重点产业的高价值专利,鼓励遵循市场化原则参与相关专利池建设运营。

  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进行

  8

  组织广西相关行业协会、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区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等积极参与,开展技术验证和熟化、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活动,帮助中小企业精准获取高校和科研机构优质专利。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9

  建立“1+1+N”专利转化工作模式,即组织1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重点联系1家高校或科研机构,整合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可转化专利资源,匹配相关企业的需求,有效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10

  通过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支持专利转化的融资、担保和保险产品,组织投资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产业化、专利金融服务等形式,推动高价值专利快速转化。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11

  推动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方式,主要通过转化收益等方式对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予以奖励,从源头上提升专利质量。探索科技成果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配套制度。

  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进行

  12

  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进行

  13

  自治区实施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应将发明专利产出和运用作为考核指标。

  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进行

  

  文件下载: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zwgk/tzgg/t181918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