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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20:17:39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中少福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未在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黔市监撤登〔2024〕3号)。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孙贵;电话:0851-85850105。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
附件:《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黔市监撤登〔2024〕3号)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
黔市监撤登〔2024〕3号
当事人:贵州中少福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584103301U;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建霖;成立时间:2011年10月10日;登记住所:贵阳市南明区甘荫塘小街32号三楼;经营范围:非金融性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服务。
2023年11月3日,申请人李文革向我局反映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请求撤销本人在贵州中少福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监事登记(备案)事项。我局受理后,依法对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开展调查。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自2020年以来连续三年均未按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登记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3年11月8日至12月19日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先后三次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陈建霖电话联系无果后,于2023年12月25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将当事人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向社会进行了为期45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无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任何异议。2024年4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登记住所贵阳市南明区甘荫塘小街32号实地核查,走访辖区的贵阳市南明区中曹司街道办事处,得知原贵阳市南明区甘荫塘小街32号现为贵阳市南明区甘荫塘小街1号,并证实近年来未发现当事人在该住所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五十七条之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撤销李文革在贵州中少福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监事登记(备案)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对当事人被撤销的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予以公示。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通过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搜索“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amr.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08_84595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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