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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24-06-30 00:55:00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在美容美发行业迅猛发展的今天,会员卡、储值卡等预付式消费模式为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和优惠,但同时预付式消费“退卡难”“退卡烦”也成为消费投诉的重灾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收到的投诉发现,不少经营者通过设置“一经办卡,不退不换”的霸王条款拒绝消费者的合理退款申请。对此,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霸王条款应属无效,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应注意详细了解预付卡条款。

  

  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长期以来,在预付式消费投诉中,“不退卡”一直是消费者吐槽、投诉的主要问题;在消保委的调解工作中,“不退卡”问题也是投诉处理中的难点问题。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亦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浦东新区消保委在此提醒经营者,应明确告知消费者预付卡的使用规则和退款政策,在制定办卡政策时尽量避免“不退卡”等霸王条款,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应注意详细了解预付卡条款,特别是退款和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在接受服务前,要求商家明确告知所有服务项目的收费和具体内容;在权益受损时,及时向消保委或相关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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