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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芹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14.25倍

发布时间:2024-07-07 18:10:27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2日,记者获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芹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14.25倍,涉及和平镇集贸市场。

  据介绍,近期,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84批次,检出1批次样品不合格,为农药残留超标。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具体情况为:琼中和平水珍蔬菜摊(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集贸市场29、33号)销售的芹菜(生产日期/批号:2024/4/22),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噻虫胺的检验结果是0.61mg/kg,标准值为0.04mg/kg,超标14.25倍。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均规定,噻虫胺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芹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据悉,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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