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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利用电子秤作弊、“缺斤短两”等,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4-07-27 21:26:15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记者7月25日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有力打击利用电子秤作弊、“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集市主办者建立经营管理制度,如实记录经营者名称或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并核验、更新、公示经营者的相关信息,供消费者查询。进一步明确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内容,要求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以及其他不合格计量器具,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要求集市主办者合理设置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一经发现经营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或者其他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应当及时制止。增加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铅(签)封已损坏的计量器具的规定,对应当前电子计价秤监管面临的最大问题,指向性更加明确。对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最高处罚额度由一千元调整为一万元。对集市主办者的恶意行为增设处罚条款,并设置较重的处罚额度,集市主办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与经营者串通,从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计量违法行为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xyw/xfxw/202407/t20240726_445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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