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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发布时间:2024-08-24 03:16:05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保险公司可据此免除理赔责任吗?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

  2023年3月22日,王某驾驶的货车与米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米某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米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除某保险公司向米某先行垫付医疗费18000元外,米某、该某保险公司未支付和赔偿其他费用。

  米某出院后,向喀什地区某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申请委托鉴定伤残程度、后续治疗项目和时限、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米某向伽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某为涉案货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时均在保险期限内。王某的驾驶证有效期为2016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3日。

  庭审中,该某保险公司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为由,认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未举证证明王某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是导致涉案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未向法庭证明向投保人王某告知了免责条款内容。

  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伽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处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王某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且未被依法取消驾驶资格,应认定具备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不能以王某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为由拒绝赔偿。王某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与涉案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某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偿责任,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范围内,向米某赔偿保险金。

  法院最终判令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米某赔偿180000元,在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范围内向米某赔偿17847.40元。

  法官说法

  王某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但王某仍具备驾驶资格,某保险公司不能以王某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为由拒绝赔偿。法院的判决既保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保险公司提高诚信,彰显社会担当,树立良好形象,为构建更加健康、成熟的保险市场环境作出贡献。(高术一)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wq/aldp/202408/t20240822_45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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