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31 15:54:29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安排部署,围绕包头市“3+5+N”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助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是精准施策抓统筹,掌握创新驱动“引擎核”。积极落实《包头市知识产权奖励激励办法》,向市场主体发放资助金400万元,对专利转化和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进行资助,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助力科技突围工程的若干措施》,围绕梳理盘活存量专利、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和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等11个重点任务,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
二是盘活存量促发展,找准专利转化“着力点”。开展高校、科研机构专利盘点工作,累计盘点存量专利2289件,其中高校1739件,科研机构550件。围绕包头市稀土、晶硅光伏和风电装备三大主导产业开展存量专利分级分类工作,将三个产业的存量专利分为S、A、B、C四个等级,运用大数据识别存量专利产业化潜力,分层构建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库。我市8所高校签订专利交易合同36件,合同金额362.5万元;同时,正在推动18项专利转化落地。7家科研机构转化7项专利组合,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获得718.75万元收益,专利转化项目创历史新高。
三是优化服务提质效,打好产业升级“主动仗”。引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资源—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立包头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现已引进广州圣理华、广东粤易、陕西君为等7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带动本地代理机构更新理念,拓展服务领域,以专利产业化为导向,助力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转化运用。围绕稀土、晶硅光伏、装备制造、羊绒等重点产业建成3个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及3个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中心,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扩大产业规模和效益,加快形成市场优势。
四是质押融资解难题,注入企业发展“新动能”。建立100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联合中国银行、内蒙古银行推出“知识产权贷”信贷产品,与人民银行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双向推动机制,已推送白名单企业120户。我市人行、知识产权、科技、工信、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举办“包头市首届科技金融产品展示大赛”,鼓励更多的银行进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赛道”,持续做大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2024年1-6月份,包头市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7.14亿元。
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把握专利转化的工作主线,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从存量专利的“盘点”转向“盘活”,全方位、深层次、多途径推动专利转化实施,打通专利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jcdt/202408/t20240827_25640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