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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台风灾后网络餐饮服务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4-09-15 07:53:19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台风“摩羯”过境,对我省造成严重影响,食品安全风险尤需密切关注。为切实做好台风灾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好“放心消费在海南”品牌,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

  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平台管理制度,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引导,把好入网审查关。

  二、督促自查,认真评估风险

  提醒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认真评估台风灾害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督促针对性做好以下六方面自查,确保排查、消除隐患:一是食品加工用水是否受到污染,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是是否及时销毁因断电导致解冻时间较长的食品(尤其冻肉及其制品等)以及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过期和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三是是否及时清洁消毒被污水污染的场所设施、餐饮工用具、配送容器等,及时封堵建筑结构受损部位,防止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入侵;四是是否严格做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原辅料感官性状、标签标识、生产日期等符合验收标准;五是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且未超负荷经营,从业人员和送餐人员健康状况符合上岗标准;六是配送饭菜的容器是否无毒清洁卫生,且未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

  三、诚实守信,不越红线底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原料加工食品的,最高可处十万元或货值金额二十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平台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要及时处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即日起,海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请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切实履行好审查、监督等责任,加强实体门店巡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合规经营,坚决防范台风灾后食源性疾病发生。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yw/gzdt/202409/t20240910_3729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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