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防伪提示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双十一”平台合规指导和消费提示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双十一”平台合规指导和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11-09 05:41:25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双十一”购物狂欢来临之际,电商平台应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尽情享受购物所带来的愉悦与便利的同时,亦需对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保持警惕。为此,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双十一”平台合规指导和消费提示。

  提醒平台经营者:

  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和信息管理。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提示未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

  要保存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保存时间自经营者退出平台之日起不少于三年;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要尽到平台内经营者主体信息公示相关责任。应当为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技术支持,并对未依法公示主体信息的平台内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

  要制定并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把制定的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信息的链接标识,在平台的首页显著位置进行持续的公示,并以合理的方式,对相关条款,尤其是对相对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内容进行提示。

  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信息进行公示。对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行为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应当自决定作出处理措施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载明平台内经营者的网店名称、违法行为、处理措施等信息。警示、暂停服务等短期处理措施的相关信息应当持续公示至处理措施实施期满之日止。公示的位置要清晰、显著,便于查阅。

  要对平台内业务区分标记自营、非自营。平台经营者开展自营业务,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以便消费者选择。

  要规范开展促销活动。加强促销方案事前审查,重点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结算支付等环节,优化促销规则,并将促销规则置于显著位置公示。加强检查监控,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营销产品、销售禁限售商品等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删除、屏蔽、下架相关链接。

  要尊重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标价模板的,应当符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要求。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要助力中小微商户发展。按照质价相符、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入驻的中小微商户的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严禁对入驻平台的个体工商户等中小微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等。发挥平台流量积极作用,支持平台内中小微商户健康发展。

  提醒广大消费者:

  选择正规平台,防范交易风险。消费者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平台、网店,注意区分自营和平台内经营者,关注公示的营业执照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阅览查看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慎重选择由第三方跳转的购物链接,不要购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

  多平台比较,理性辨识测评信息。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提示显示,面对网络空间海量信息,“第三方测评”成为消费者网购决策的参考,许多人养成了“买前看‘测评’”的消费习惯。“第三方测评”可以为消费者购物提供参考,也可能因“跑偏”“变味”而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应理性审视消费需求,切勿迷信“种草”流量。

  提前拟定购物清单,按需理性消费。消费者切忌冲动消费,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字眼冲昏头脑,不要因所谓“凑单”而忽略实际需求,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造成闲置和资金浪费。建议消费者拟定购物清单,根据需求购买,避免超出经济能力。

  多比多看货比三家,警惕套路陷阱。消费者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也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商品宣传所误导,谨防先涨价再打折,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侵权行为。下单前要了解清楚促销规则和其他消费者对商品及卖家的评价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大量相似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的,请谨慎下单购买。

  慎重直播购物,关注商品信息。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尤其要谨慎,直播时易制造“低价”“爆卖”氛围,消费者要对夸大宣传、虚高原价、低价名牌等商品保持警惕,要挑选有质量保障的正规商品。

  警惕非官方推送,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点击非官方的短信、朋友圈、陌生网页、弹窗邀请、搜索引擎等推送的高额返利、红包、中奖付费等消费链接、二维码、广告,谨防因信息泄露导致资金安全风险。

  收货需验货,确保无误再签收。收到商品时应注意验货,特别是购买贵重物品、易碎物品等应当场查看商品是否有破损,商品型号、规格、款式、颜色等是否与订单一致,确认无误后再签收。如果商品损坏或与约定不一致可拒绝签收,并及时联系商家退换货。

  保存消费凭证,及时依法维权。消费者要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如不能协商解决,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页搜索“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或微信搜索“全国消协智慧315”小程序进行投诉,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538/2024/11/4/47dea40c920a40e7961db1cc966e70b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